工學院院級(2021-2022)交換生錄取名單
一、依據109學年度工學院國際交換生分發會議決議,各學校獲院推薦錄取名單如下:
布拉格捷克科技大學 1名/1學年
|
|
系所 |
年級 |
姓名 |
交換期間 |
|
正取 |
環工所 |
碩二 |
鄭○云 |
一學年 |
比利時法語天主教魯汶大學 1名/1學期
|
|
系所 |
年級 |
姓名 |
交換期間 |
|
正取 |
材料系 |
大三 |
黎○睿 |
2022春 |
大阪大學 2名
|
|
系所 |
年級 |
姓名 |
交換期間 |
|
正取 |
化工所 |
碩二 |
杜○ |
2021秋 |
|
正取 |
化工所 |
碩二 |
杜○毅 |
2021秋 |
香港科技大學(大學部) 1名/1學期
|
|
系所 |
年級 |
姓名 |
交換期間 |
|
正取 |
機械系 |
大四 |
陸○維 |
2022春 |
馬來亞大學 1名/1學期
|
|
系所 |
年級 |
姓名 |
交換期間 |
|
正取 |
土木系 |
大二 |
洪○天 |
2021秋 |
韓國首爾國立大學 1名/1學期
|
|
系所 |
年級 |
姓名 |
交換期間 |
|
正取 |
建城所 |
碩三 |
吳○融 |
2021秋 |
北京大學 1名/1學年
|
|
系所 |
年級 |
姓名 |
交換期間 |
|
正取 |
化工所 |
碩二 |
周○萱 |
一學年 |
備註:同時獲正取及備取不同學校之申請者,若於期限內(110年1月15日中午12時前)繳交正取確認單,其他學校之備取資格亦同時取消。
二、請正取同學於110年1月15日(週五)中午12時前填妥交換學生確認單 (大學部同學務必請系主任核章; 研究生同學則必須經系所主管及指導教授簽章同意),確認單請交至工學院工綜246辦公室唐小姐 ( E-mail:minatang@ntu.edu.tw,Tel:3366-3275 ),逾期未繳交確認單或核章有缺漏者,視同放棄錄取資格,其名額開放備取。
三、申請者原申請研修期間為一學年,然經委員會決議予以調整錄取兩名各一學期,在此情況下,若其中一名正取者放棄,則先進行遞補,如無備取者或備取者放棄,則另一名正取者可再提出延長研修期間至一學年。
四、依本院學生交換計畫甄選簡章規定略以,(第七點)本計畫無法提供所有獲甄選上的學生出國補助獲得之保證,補助之發放由國際交換學生獎助學金會議決議而訂;(第九點)通過本次甄選同學,僅代表獲得本院交換學生推薦資格,尚需再經交換學校審核,若未通過審核或無法取得學生簽證,其錄取資格即取消,本院不負爭取改申請該校其他系所或協助簽證取得之責任與義務,其出國補助(若有)同時取消。
五、申請時程表
|
項目 |
日期/時間 |
說明 |
|
甄選簡章公告 |
109年11月2日 |
|
|
說明會 |
109年11月12日 (12:20-13:50) |
地點: 工學院國際會議廳 (工綜館2樓203室) |
|
書面資料繳交 |
109年11月30日 至109年12月4日 (上午9時起至下午5時止) |
地點: 工學院院辦公室 (工綜館2樓246室) |
|
錄取名單公告 |
110年1月5日 (中午12時前) |
於工學院網站同時公告正取與備取,不另個別通知。 |
|
繳交正取確認單 |
110年1月15日前 (中午12時止) |
正取同學未繳交錄取確認書者,視同放棄錄取資格,其名額開放備取。 |
|
備取結果個別通知 |
110年1月15日起 至110年1月29日 |
由院辦主動以電子郵件聯繫備取學生,未於期限內回覆確認者,視同放棄備取資格,依序遞補。 |
|
遞補後確認單繳交 |
110年2月1日17時止 |
逾期視同放棄資格。 |
|
書面資料開放取回 |
110年1月15日至2月1日 (上午9時起至下午五時止) |
限未錄取或棄權者,可攜學生證親至承辦人處領回書面資料,逾期恕不負保管責任。 |